关于公示湘南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参评人员公示表
和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思政工作及核心指标(含核心成果)等业绩测评结果的通知
根据《湘南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党发〔2025〕27号)文件精神,在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监督下,经校师德师风测评委员会、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思政工作业绩测评委员会和核心指标(含核心成果)测评委员会对参评人员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和业绩量化测评。
现将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参评人员公示表和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思政工作及核心指标(含核心成果)等业绩测评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表或举报表的电子稿(+Excel格式+签字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nxyzg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诉/举报表。申诉或举报必须实名,匿名的申诉和举报一概不予受理。未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申诉或举报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①因申报人未将业绩写入公示表而导致没有计分的情况,一律不接受申诉。②举报必须明确指出举报内容涉及人员的姓名,不可含糊其词。我办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③如对教学工作量计分有疑问,应当咨询教务部门确认计分有误再申诉,否则不接受申诉。④参评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计分只认带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且编号为(2025)000开头的学时核验单;参评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计分只认校人事处组织认定且为编号(2025)XN开头的合格证。⑤教学和科研能力基本条件的申诉必须先提前向职改办咨询政策。
投诉或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校职改办0735-2653099
湘南学院职改办
2025年10月13日
